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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生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风华学子”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9    作者:     来源:     点击:

武生院学〔2021〕39号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五育并举、全面发展,德育为首、智育为主”育人理念,激励全校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20-2021学年“风华学子”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校级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顾豪爽

副组长:李斌成 董妍玲

成 员:方原英 王 龙 廖自能及各学院党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教务处),董妍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有关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评选组织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相应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各二级学院行政负责人任组长,党总支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班级辅导员为成员。

二、评选对象

永利23411集团大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籍本、专科学生。

三、评选等级

设“风华学子”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共3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2000元/人、1000元/人、500元/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爱国、励志、求真、力行”四点希望,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爱国爱校,遵纪守法,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从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三)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美育、劳动实践活动,自强自立,勇于创新,敢于实践,综合能力突出。

(四)操行要求(占总评30%,百分制)

1.认真学习落实学校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相关制度,带头执行“三带五不准”规定,各类课程到课率在95%以上。

2.坚持体育锻炼,长期参与“三早”,积极参加“晨光两校”,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文化艺术、劳动实践等各项集体活动,美育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年劳动学分。

4.各学院可结合实际细化评分标准,对上述各项进行评分。进行了综合素质测评的班级此项分数可由综合素质测评得分替代。

(五)学习成绩要求(占总评60%)

勤奋学习,纪律严明,刻苦钻研,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上学年考试、考查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1.“风华学子”奖学金一等:上学年必修课成绩班级排名前20%。

2.“风华学子”奖学金二等、三等:上学年必修课成绩班级排名前30%。

(六)加分项目(占总评10%)

1.在国内、外刊物上公开发表文章。

2.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

3.具有创新精神,发表的论文或科研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

4.各类国家各类认证资格证书。

5.积极参加各级创新创业活动获得奖励。

6.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或被社会媒体正面报道。

7.在校级及以上文体活动中获奖。

8.具有助人为乐、奉献爱心、自立自强、勤工助学的实际行动,在校内外产生了积极影响。

以上加分项目获得时间必须为2020-2021学年(具体加分项目见附件5)。

(七)对在疫情防控、见义勇为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八)已获得202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申请本学年“风华学子”奖学金。

(九)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附加申请条件,对本学年学风建设、学习笔记评选优良的班级可酌情增加名额。

(十)各学院在同一层次、年级,按综合得分进行排序。综合得分计算方法为:操行得分×30%+必修课平均成绩×60%+加分项目得分(累计得分不超过10分)。

五、评选办法

(一)各学院党政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奖学金评选总体工作。由辅导员负责各班级整体评选工作,组织各班级成立由班委、团支部、学生代表等组成的评选工作小组,负责本班奖学金评选具体工作。各班级应召开班会充分讨论评选条件,民主评选,评选结果经班级评选工作小组认真审核,并在班级群内公示不少于3天后向所在学院提交推荐名单。

(二)对于申报“风华学子”奖学金一等奖的同学按照学校分配学院名额上浮10%—20%的比例作为候选人(在“风华学子”二等奖名额中进行预留),由各学院组织现场答辩,答辩通过者列入“风华学子”一等奖学金报学校,未通过者列入“风华学子”二等奖学金报学校。

(三)各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推荐名单及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做好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等工作,坚持条件,严格程序,严禁在操作过程中弄虚作假,对在评优及奖学金申请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取消其资格。

(四)各学院将《2020-2021学年“风华学子”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2020-2021学年“风华学子”一等奖学金参加答辩候选人名单及评定结果汇总表》(附件3)、《2020-2021学年“风华学子”奖学金评选汇总表》(附件4)及评审报告一并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同时上交汇总表电子版。

(五)由教务处汇总后报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学校批准。

(六)奖励及时间要求

各学院报送材料和名单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报送材料和名单时,应同时报送评审报告,说明本学院“风华学子”奖学金评审条件、名额分配、评审过程及公示等情况。学校将审核各学院报送的结果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由学校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须高度重视本次“风华学子”奖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精心组织,并安排专人督办检查,严格按照评比条件、比例和办法开展评选,要注意调动广大学生参与评选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按时有序完成评选工作。

(二)评选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学院、学校两级公示制度,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未经学院公示不得报送学校进行审核。校监察处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监督,受理学生的投诉和举报,对弄虚作假或违规操作的有关人员严肃处理。

(三)各学院在评选工作中应深度挖掘学生正面典型,加强对获奖者事迹的宣传报道,力求在学生中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促进学风建设。

举报电话:89645558(教务处)、89649680(监察处)

附件:

1.2020-2021学年“风华学子”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

2.2020-2021学年“风华学子”奖学金申请表

3.2020-2021学年“风华学子”一等奖学金参加答辩候选人名单及评定结果汇总表

4.2020-2021学年“风华学子”奖学金评选汇总表

5.2020-2021学年“风华学子”奖学金加分项认定标准一览表附件:下载

(附件2-4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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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9日

附件1:

2020-2021学年“风华学子”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

学院

学生人数

一等奖名额

二等奖名额

三等奖名额

获奖人数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1837

28

37

73

138

医药学院

1711

26

34

68

128

管理学院·文学院

2170

33

43

87

163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834

13

17

33

63

建筑工程学院

1501

23

30

60

113

外国语学院

1266

19

25

51

95

园林园艺学院

864

13

17

35

65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食品科技学院

957

14

19

38

71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3617

54

72

145

271

艺术与设计学院

1174

18

23

47

88

体育学院

776

12

16

31

59

合计

16707

253

333

668

1254

注:参评学生人数不包含2021级和高职扩招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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