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重(补)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重(补)修对象
1.不及格重修报名范围:以往各学期课程补考不及格、缓考不及格、旷考、课程考试违纪舞弊以及重修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可参加本学期已开设的相同课程的重修。
2.及格重修报名范围:所有学年的课程如考核合格,但成绩在80分(或中等)以下者,可申请及格重修。及格重修需提交《及格重修申请表》(登陆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栏下载),并于9月11日前交给学生所在学院。学院审批通过后,将申请及格重修的学生名单汇总后交教务处学籍科备案。
3.补修报名范围:因故未能如期修读(如转专业、复学)课程的学生可申请补修。
二、重(补)修形式
课程的重(补)修采用自学重修、网络重(补)修、插班重(补)修三种形式:
1.自学重修的学生期末考试时按照重修课程的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重修课程的成绩以期末考试卷面成绩为准。
2.网络重(补)修的学生可自行登陆网络课程所在平台完成注册,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重修学习。学生获得课程结业证书后,由指导教师结合学生线上、线下的学习情况给予综合评定。
3.插班重(补)修学生的考勤管理、考试方式、成绩评定与所插入班级的学生一致。
三、重(补)修办理流程
1.9月7—8日各学院登录教务系统按专业、年级开设本学期可重修的必修课程、专业限选课程,并根据教室容量合理预设选课人数。
2.9月9日学生可登录教务系统“考试报名”—“成绩管理”—“重修报名选课”板块进行重修报名并选课。
3.9月10—11日各学院登录教务系统下载本学院重修课程学生名单,将学生重修选课名单发相关班级,并要求学生填写所报重修课程学习形式,学院汇总重修课程报名名单后,一份给相关任课教师,一份报教务处考试中心。
4.9月14日学生开始学习重修课程。
四、重(补)修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确保通知到每一位相关学生,尤其是2021届毕业生,同时做好重(补)修相关教学安排及指导。部分重(补)修课程因人才培养方案变动原因,原课程不再开设,学生所在学院需指导学生重(补)修其他相近课程替代原课程。
2.任课教师对重(补)修学生要加强重(补)修过程监管,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课堂教学管理、做好成绩记录,及时准确报送学生成绩。
3.学院应对实验、实训、上机等实践类课堂人数进行排课人数调整,确保不超过该课堂容量,避免因学生过多影响教学效果。





教务处
2020年9月7日
附件: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及格重修申请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