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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6年目标责任制管理先进单位和教育教学改革先进单位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7-01-1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院(系、部、中心)、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顺利推进实施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落实转型发展工作方案中确定的各项任务,强化过程管理、精细化管理及责任管理,学校不断修订目标责任制管理制度,完善了以定量考核为主、以定性考核为辅、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提提高了管理效能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与质量。

一年来,各教学单位强力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注重内涵建设、特色发展,全面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在教育教学改革、转型发展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成绩。

经学校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办公室考核,学校目标责任制管理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讨论,报请学校审核同意,对2016年目标责任制管理先进单位和教育教学改革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具体如下:

一、目标责任制管理先进单位

一等奖:园林系,奖励50000元;

二等奖:建筑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系、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各奖励30000元;

三等奖:药学院、食品工程系,各奖励20000元。

提名奖: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外国语学院,各奖励10000元。

二、教育教学改革先进单位

一等奖:化学与环境工程系,奖励10000元;

二等奖:园林系、建筑工程学院,各奖励7500元;

三等奖: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各奖励5000元。

学校希望,获奖单位要再接再厉、戒骄戒躁,继续大胆探索改革,不断开拓创新,争取更大成绩;全校各单位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身心投入转型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核心竞争力,为把永利23411集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民办大学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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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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